中山居住证的续期流程如下:
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到中山市各镇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
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本地宝”提交网上申请,并到现场提交材料
窗口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受理并审核材料
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将审批并出具新的居住证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需办理续期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恢复使用功能
建议提前一个月开始准备续期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续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