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养老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并完善。以下是几个历史时期的养老方式:
规定90岁以上老人家庭可减免徭役。
对不同年龄的老人有不同的饮食要求,如50岁以上吃细粮,60岁以上吃肉等。
秦朝尊崇法家思想,社会各阶层提倡尊老敬老,并有法律上的规定。
汉朝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养老敬老法律体系,如“养老令”。
汉文帝颁布《王杖诏书令》,设计了优待政策和阶梯制的减税免税机制。
夏朝和商朝设有国家设立的养老兼教育机构。
周代形成了“齿杖制度”,老人根据年龄享受不同礼遇。
养老建立了四个层次,包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家庭养老:老人与家人同住,享受儿孙满堂的生活。
社区养老: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
机构养老:提供综合性服务机构,如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
对于已经年满60岁但缴费不满15年的老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费用,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以上信息概述了中国古代和现代的养老方式,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制度逐渐从家庭责任转向社会和国家层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