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进行家禽屠宰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向所在地区、县以上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获得《兽医卫生合格证》。
同时,需要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报办理《营业执照》。
屠宰场内的固定屠宰户需办理上述三证,方可从事畜禽屠宰、加工业务。
屠宰场必须符合农业部对于相关动物的防疫条件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要求,并且要有完备的卫生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需符合相关要求。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天津市场监管委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销售和现场宰杀活禽行为,确保市场内的合法销售和屠宰活动。
对从外埠进津的家禽,严格进行检查和防疫消毒,禁止屠宰厂接收和屠宰未经检疫、未经公路站检查的家禽。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如H7N9流感病毒,开展主动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个体户家禽宰杀需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凭营业执照及其他应备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畜禽屠宰许可证》。
屠宰企业需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进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检测检疫、台账记录等。
驻场官方兽医和检疫人员需认真履行驻场检疫制度,监督屠宰企业严格遵守屠宰操作规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天津市能够确保家禽屠宰活动的合法、安全和规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疫病传播。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家禽屠宰业务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