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考生在查看往年招录政策中发现,招录简章对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不仅有定向招录的岗位,符合一定条件还能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那么这个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到底是什么来头,该如何认定呢?
什么是“四项目人员”?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很多考生在报名时无法确定自己能否以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其实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辨别方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要报考定向职位需要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阶段提交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如果你已满服务期限,又能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就理所当然的可以以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