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外公布。这份意见强调,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
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方面,意见提到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广州,老旧住房的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已有部分成功案例及正在顺利推进或谋划中的项目。例如花都区集群街2号,就是广东首例原拆原建项目;今年7月份,荔湾区鹤园小区推进3栋危旧房原拆原建,其中一栋已于7月上旬封顶,预计明年可以入住,另外两栋正在开展搬迁安置工作,计划今年内施工;越秀区洪桥街的“黉桥·小石集”原拆原建项目也于5月开工,计划于今年9月完工。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目前在海珠、番禺等区,仍有部分老旧房屋计划进行原拆原建。
广州多区有原拆原建项目顺利推进。羊城晚报·羊城派资料图
对于中央提出的“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转向非大拆大建的更新,特别是改造的方向灵活多样,如发展租赁、文旅、创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不管是靠开发商还是政府,都无法实现这种灵活性多样性。因此,必须要将业主的积极性、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改造将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改造效率也更高。
在政策的扶持下,由业主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社区自治推动共同决策、自筹资金,公开引入开发建设单位,对原有老旧住房进行拆除,并在原土地上按原使用年限和建筑面积(可适当优化)重新建设房屋,最终实现原业主回迁。
该模式下主要调动三大主体的积极性:业主不仅要共同出资,还全程参与改造决策与工程监督,实现“我的房子我做主”;政府负责政策制定、流程规范与资源协调;引入的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的开发与施工管理。
“不管是自主更新还是原拆原建,都需要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比如土地用途转变、规划调整、规划师支持,辅助做好资金监管;比如基层政府要做好业主改造意愿的调动,增补公共设施和空间满足业主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好过渡期的群众临时住所安排,扶助困难群体等,从而消除改造的障碍。”李宇嘉表示。
文|记者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