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根据我市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有关数据,经计算,2024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850.49元。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72850.49元。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君